2021-10-14
丽臣实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一、公司股票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2977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250.00万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250.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2,025.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90.00%;网下发行数量为为225.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发行价格为45.51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9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丽臣实业”,股票代码“001218”,本次公开发行的2,250.00万股股票将于2021年10月15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10月15日
(三)股票简称:丽臣实业
(四)股票代码:001218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999.55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25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2,250.00万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