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0
深城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实施细则》、发行价格、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应当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由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信资本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鼎信15号资管计划”、“鼎信16号资管计划”和“鼎信21号资管计划”)组成,无其他战略投资者。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1年10月15日(T-1日)公告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及《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法律意见书》。
(二)战略配售获配结果
根据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名称 获配股数(万股) 获配金额(万元) 限售期(月)
国信资本 160 5,840 24个月
鼎信资管计划 291.2875 10,631.99375 12个月
合计 451.2875 16,471.99375 -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关于明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证协发〔2020〕112号)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10月18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中披露的26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30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5,129,19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配售 有效申购 占总有效 初步配售 占网下最终 各类投资者
对象 股数 申购数量 股数 发行量 配售比例
类别 (万股) 比例 (股) 的比例
A类投资者 2,915,880 56.85% 12,734,139 70.01% 0.04367168%
B类投资者 33,250 0.65% 118,226 0.65% 0.03555669%
C类投资者 2,180,060 42.50% 5,337,260 29.34% 0.02448217%
总计 5,129,190 100.00% 18,189,625 100.00%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其中,余股1,669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22940052、2294006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