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3
善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善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71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止,善水科技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善水科技”,股票代码为“30119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及网上发行。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5,366.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1,463.65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68.3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如有)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568.4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529.3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如有)、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中原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5、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T-3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须按照规定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eipo.szse.cn,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加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日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12月9日(T-4日))的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中原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注册制下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发行人及中原证券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6、本次网上路演将于2021年12月14日(T-1日)进行。
7、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1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700万股。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2021年12月3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2月14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关联方核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10、剔除上述最高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家。有效报价是指,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中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1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未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购数量,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的乘积足额缴纳认购款,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违约相关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2、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13、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T日)9:15-11:30,13:00-15:00。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2021年12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年12月17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1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如有)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5、2021年12月17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
17、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8日
2021年12月3日
(周五)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招股意向书》
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路演
T-7日
2021年12月6日
(周一)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路演
T-6日
2021年12月7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日
2021年12月8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路演
T-4日
2021年12月9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当日中午12:00前)
网下路演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
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12:00前)
T-3日
2021年12月10日
(周五) 初步询价日(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如有)
T-2日
2021年12月13日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确定战略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如有)
T-1日
2021年12月14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1年12月15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
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1年12月16日
(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1年12月17日
(周五)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至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
2021年12月20日
(周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
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1年12月21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同时,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4、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5、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