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7
益客食品: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00号”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益客食品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益客食品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55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44,897,96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40,452,955股,将于2022年1月18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益客食品”,证券代码为“301116”。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1月18日
(三)股票简称:益客食品
(四)股票代码:301116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48,979,593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4,897,96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40,452,955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408,526,638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754,385股,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3.91%,战略配售对象为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发行人和战略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公司控股股东益客农牧承诺:
1、自益客食品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在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益客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所持益客食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益客食品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7月18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益客食品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益客食品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2、公司实际控制人田立余承诺:
1、自益客食品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益客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益客食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益客食品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益客食品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7月18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益客食品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益客食品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4、上述股份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益客食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者间接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益客食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益客食品股份。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其他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益客农牧外,公司无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除实际控制人田立余以外,公司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洪永、刘铸、刘家贵、公丽云承诺:
1、自益客食品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益客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益客食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益客食品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益客食品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7月18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益客食品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益客食品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4、上述股份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益客食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者间接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益客食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益客食品股份。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益客食品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邵元生承诺:
“1、自益客食品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益客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益客食品监事期间,每年直接或者间接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益客食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益客食品股份。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益客食品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其他股东
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宿迁久德、宿迁丰泽承诺:
1、自益客食品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在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益客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所持益客食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益客食品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7月18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益客食品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益客食品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其他股东央企产业投资基金、青岛运生、中证投资、广州立创、金石坤享、云南和源、杭州毕易食、新余抱朴、杭州毕瑞驰和宿迁鸿著承诺:
“自益客食品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益客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开发行前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益客农牧,以及宿迁久德、宿迁丰泽承诺:
1、自益客食品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在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益客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所持益客食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益客食品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7月18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益客食品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益客食品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控股股东益客农牧,以及宿迁久德、宿迁丰泽就减持意向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本公司/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1)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2)减持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3)信息披露: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4)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方面,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2,690,620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99%。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