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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22-03-24
祥明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8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289号)同意,祥明智能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祥明智能”,证券代码“301226”。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8,000,000股,其中本次公开发行的17,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2年3月25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3月25日
  (三)股票简称:祥明智能
  (四)股票代码:301226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8,0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7,00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7,000,000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51,000,000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全部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未采用战略配售的方式进行
  (十)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一)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为:
  1、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本公司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选取的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二)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59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的相关内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2021年9月1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祥明智能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于2022年2月9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8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本总额为5,100万元,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1,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为6,8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1,7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为6,800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达到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市值及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67号),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310.16万元和5,762.17万元,合计10,072.33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的上市标准。5、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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