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2
瑞晨环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瑞晨环保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证监许可〔2022〕1643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瑞晨环保”,股票代码为30127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拟公开发行股票为17,910,448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1,641,792股。
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95,522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战略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910,926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104,000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5、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须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eipo.szse.cn,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2022年9月23日(T-5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特别规定》、《实施细则》、《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东方投行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https://emp.orientsec-ib.com)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承诺函》中要求承诺,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结束后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和资格核查文件。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6、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9月29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
7、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申报数量为100万股,申报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6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加本次瑞晨环保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2年9月23日(T-5日)12:00前通过东方投行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https://emp.orientsec-ib.com)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如不按要求提交,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所有投资者均需向主承销商提交配售对象资产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Excel电子版:机构投资者须在投资者资料上传页面上传其拟参与本次申购全部配售对象的Excel电子版《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模版下载路径:https://emp.orientsec-ib.com/——瑞晨环保——模版下载。
2)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询价的申购金额不超过其资产规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的资产证明文件扫描件: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产品应提供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2年9月19日,T-9日)的产品总资产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章);自营投资账户应提供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材料(资金规模截至2022年9月19日,T-9日)(加盖公司公章)。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9月29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1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1、2022年10月11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2、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多个账户或委托他人报价;
(2)在询价结束前泄露本公司报价,打听、收集、传播其他投资者报价,或者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等;
(3)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4)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
(5)未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审慎报价;
(6)无定价依据、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或故意压低、抬高报价;
(7)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且未被主承销商剔除的;
(8)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
(9)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的情形;
(10)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
(11)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
(12)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13)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
(14)其他影响发行秩序的情形。
13、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2年9月22日(T-6日)登载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
14、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22年9月22日)
周四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日
(2022年9月23日)
周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截止日
(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
截止日(当日12:00前)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网下路演
T-4日
(2022年9月26日)
周一 初步询价日(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如有)
T-3日
(2022年9月27日)
周二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T-2日
(2022年9月28日)
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
及其可申购股数
确定战略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2年9月29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2年9月30日)
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
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
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2年10月10
日)
周一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
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2年10月11日)
周二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及《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
(2022年10月12日)
周三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2年10月13日)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招股说明书》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详细说明定价的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将按照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4、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