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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7-01-12
白银有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6.98亿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8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2月3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69.73亿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国安集团、甘肃省国资委、新业公司、中信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如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自锁定期限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如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经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公司股东国安集团、甘肃省国资委及新业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届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
公司股东瑞源基金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届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若本公司已经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本公司复权后的价格。
公司股东信达资产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届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除上述股东之外的其他现有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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