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2
同兴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400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15.99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1月13日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9,6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锋、钟小平、李锋、刘秋香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其他股东泰欣德合伙、中比基金、章源投资、恒泰资本、张进福、傅丽芬、吴金钻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万锋、钟小平、李锋还承诺: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钟小平之妻刘秋香承诺:在钟小平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钟小平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财政部关于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2014】109号)文,中比基金作为公司国有股东,在本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需履行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股份的义务。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中比基金将按照实际应转持的股份数乘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等额现金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5、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锋、钟小平、李锋、刘秋香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同兴达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