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24
同兴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4号文核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2,40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16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7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同兴达”,股票代码“00284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00万股将于2017年1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7年1月25日
(三)股票简称:同兴达
(四)股票代码:002845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9,600.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40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上市股份无其他锁定安排
(九)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2,4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