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8
康隆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21.4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3月1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间芳先生、张惠莉女士及张家地先生,控股股东东大针织,股东东大控股、裕康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2、公司其他股东,即满博投资、满古投资、乐融投资、佐力控股和高磊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张间芳、张家地、张慧频、陈卫丽、刘国海、芦建根、郑钰栋、沈洪斌、谢小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待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4、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龚文澜、熊建军和闻儿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待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