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7
泰禾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899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为25%。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21.91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3月9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7,596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股东许大红、颜天信、唐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泰禾光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股东葛苏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石江涛之配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石江涛担任泰禾光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石江涛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石江涛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股东黄慧丽、许梦生、王成应、凤为金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泰禾光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股东正茂创投、海达创投、精益投资、海达鼎兴、郭芃、吴建同、许大刚、陈永华、李伟、陈富广、杨力、瞿昊南、陈万翠、丁红霞、武廷玉、夏晋、徐振亚、陈治宇、卫功元、许圣龙、许正华、王海、李春富、陈惠、黄振、王士良、丁常荣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