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1
利群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新股发行及老股转让股份数量: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7,6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45%,本次发行不安排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每股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3月29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6,050.046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恭藻、赵钦霞和徐瑞泽,以及公司股东丁琳、曹莉娟、胡培峰、王文、赵元海、王健、狄同伟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其中,徐恭藻、徐瑞泽、丁琳、曹莉娟、胡培峰、王文、赵元海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利群百货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利群百货股份。
公司第一大股东利群集团、第二大股东钧泰投资、第三大股东利群投资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矫素萍、修丽娜、张兵、罗俊作为公司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利群百货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利群百货股份。
公司第一大股东利群集团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若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徐恭藻、徐瑞泽、丁琳、曹莉娟、胡培峰、王文、张兵,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孟海卫作为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