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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17-03-22
凯普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且不超过2,25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3月30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9,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香港科创,实际控制人管乔中、王建瑜夫妻及其儿子管秩生、女儿管子慧,公司股东潮州合众、潮州炎城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潮州兴南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通过受让实际控制人亲属转让的股份而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其他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共享智创、瑞元祥和、比邻之家、磐霖平安、华晨成长、港大科桥、富桥鸿盛、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智富中国、上海睿脉、上海乡港分别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同时承诺:
(一)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在公司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自离职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也将予以锁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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