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3
南华期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7,0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具体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询价,根据询价价格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或者按照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2019年8月21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8,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但并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其控股地位。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且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实际控制人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股东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北京怡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建银南山投资有限公司、光大金控(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领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山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富祥物资有限公司、大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徐文财、厉宝平、徐飞宇、管清友、张红英、陈蓉、罗旭峰、厉国平、王力、夏海波、叶柯、张子健、虞琬茹、唐启军、朱斌、吴琎、王正浩、李建萍、钟益强承诺:
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持有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权益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罗旭峰、叶柯、张子健、虞琬茹、唐启军、朱斌、吴琎、王正浩、李建萍、钟益强进一步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