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8
雷赛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5,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0年3月26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超过20,8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0年3月18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人公司
实际控制人:李卫平、施慧敏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3)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
一致行动人:李卫星、施慧鹏、李呈生、施慧鸿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有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3)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李卫平或施慧敏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在李卫平或施慧敏任职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4)参照实际控制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本人保证不会因李卫平或施慧敏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平控制的一人公司:深圳市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3)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李卫平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在李卫平任职期间内,本单位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本单位保证不会因李卫平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
2、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1、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胡新武、杨立望、田天胜、王万忠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3)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
2-2、发行人监事
监事:黄桂香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
3、其他股东
和赛投资、雷赛志成投资及康伟等28位股东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