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30
大宏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于2020年7月16日经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578号)。
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大宏立”,股票代码为“30086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300865”。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
2、本次发行股票数量2,392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9.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战略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90.7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81.7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0年8月11日(T+2)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国都证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包括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0年8月3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承销业务规范》、《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注意:投资者需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或《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产品应提供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0年7月28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章);自营投资账户应提供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材料(资金规模截至2020年7月28日,T-8日)(加盖公司公章)。如出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5、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8月6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
6、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15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5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790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0.01元。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8、2020年8月11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
10、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20年7月30日
(周四)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5日
2020年7月31日
(周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20年8月3日
(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截止日(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
止日(当日12:00前)
T-3日
2020年8月4日
(周二) 初步询价日(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如有)
T-2日
2020年8月5日
(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
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0年8月6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8月7日(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
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
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8月10日
(周一) 刊登《新股发行网上申购
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0年8月11日
(周二)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网下
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20年8月12日
(周三) 网下限售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8月13日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招股说明书》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1)超出比例不高于百分之十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发布一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超出比例超过百分之十的且不高于百分之二十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十个工作日发布二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超出比例超过百分之二十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十五个工作日发布三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同时,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并在推迟后的申购日前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
4、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超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如因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