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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胜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20-09-09
万胜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0年8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版上市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28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万胜智能”,证券代码“300882”。本公司A股股本为157,253,400股,本次公开发行的37,286,087股股票将于2020年9月10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0年9月10日
  (四)股票代码:300882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57,253,4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9,313,4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7,286,087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19,967,313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未进行战略配售
  (十)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027,31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本次发行后:
  发行 股东 持股数 持股 可上市交易
  方式 名称 量(股) 比例 日期(非交
   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
  股份 浙江万胜控股
   有限公司 83,823,530 53.30% 2023-09-10
   天台县万胜智和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2,940,000 8.23% 2023-09-10
   邬永强 6,470,588 4.11% 2023-09-10
   周华 6,470,588 4.11% 2023-09-10
   张建光 5,000,000 3.18% 2021-09-10
   周宇飞 1,617,647 1.03% 2023-09-10
   陈金香 1,617,647 1.03% 2023-09-10
   小计 117,940,000 75.00% -
  首次公开发
  行网上网下
  发行股份 网下发行
   股份 2,027,313 1.29% 2021-03-10
   网下发行
   股份 18,219,087 11.59% 2020-09-10
   网上发行
   股份 19,067,000 12.13% 2020-09-10
   小计 39,313,400 25.00% -
   合计 157,253,400 100.00% -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公司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差异表决权安排,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460.98万元和7,527.5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229.86万元和7,017.78万元,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发行人符合所选定的上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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