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5
伟时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5,320.836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25%。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7元
发行日期:2020年9月16日
发行后总股本:21,283.3460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渡边庸一承诺:(1)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下同。(4)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上述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2、发行人股东、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山口胜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4)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上述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3、发行人股东宏天基业有限公司、宁波泰伟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泰联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灿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百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司徒巧仪、向琛、东本和宏、汪庭斌、井上勤、入江弘行、梁哲旭、缪美如、黑土和也、陈兴才、钱建英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