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30
九号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九号公司本次向存托机构发行7,040,917股A类普通股,并由存托机构以此作为基础股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70,409,170份存托凭证(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0年6月12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8号文同意注册。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本次发行的证券为存托凭证。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存托机构为工商银行。发行人存托凭证简称为“九号公司”,扩位简称为“九号公司”,存托凭证代码为“68900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95009”。
2、本次向存托人发行7,040,917股A类普通股股票,作为转换为CDR的基础股票,占CDR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基础股票与CDR之间按照1股/10份CDR的比例进行转换,本次公开发行70,409,170份CDR,占发行后CDR总份数的比例为10%。根据公司2019年9月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公司原股东持有的基础股票转换为存托凭证的议案》以及公司全体股东出具的承诺函,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按照1股/10份CDR的比例进行转换,合计转换为633,682,500份CDR。本次发行后,公司CDR总份数为704,091,670份。
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056.1375万份,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787.8295万份,占扣除初步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196.9500万份,占扣除初步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3、本次公开发行CDR以发行人新增基础股票为基础,未有股东公开发售基础股票的安排。发行人现有股东所持存量基础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组织实施,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0年10月13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须在2020年10月9日(T-6日)至2020年10月13日(T-4日)中午12:00前通过国泰君安报备系统(网址:https://ipoinvestor.gtja.com)提交核查材料和资产证明材料。《网下投资者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存托凭证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6、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现场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0月16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
7、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存托凭证申购份数上限为2,300万份,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8.04%。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申报数量为60万份,申报数量超过60万份的部分必须是10万份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2,300万份。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与本次九号公司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0年10月9日(T-6日)至2020年10月13日(T-4日)12:00前将资产证明材料通过国泰君安报备系统(网址:https://ipoinvestor.gtja.com)提交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存托凭证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资产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投资者将填写完毕后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Excel电子版,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盖章扫描版(加盖公司公章)上传至国泰君安报备系统。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以提交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2020年9月29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数据为准。配售对象除满足上述要求外,申购规模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自律规则的要求。
(2)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询价的申购金额不超过其资产规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的资产证明文件扫描件: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应提供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0年9月29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章);自营投资账户应提供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材料(资金规模截至2020年9月29日,T-8日)(加盖公司公章)。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内对审慎报价和资产规模作出相关承诺,并如实填写截至2020年9月29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存托凭证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已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听他人报价,不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不存在同参与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
(2)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存托凭证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3)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2,300万份,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配售对象将承担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及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1、2020年10月21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存托凭证认购资金及对应的存托凭证配售经纪佣金。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9月30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020年9月30日
(周三)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
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路演
T-6日
2020年10月9日
(周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日
2020年10月12日
(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20年10月13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中午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12:00前)
网下路演
T-3日
2020年10月14日
(周三) 初步询价日(网下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及存托凭证配售经纪佣金
T-2日
2020年10月15日
(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份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0年10月16日
(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10月19日
(周一)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10月20日
(周二)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0年10月21日
(周三)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20年10月22日
(周四)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10月23日
(周五)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
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申购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