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2
优利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优利德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7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0年9月30日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20年12月29日获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3663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优利德”,股票代码为“688628”,扩位简称为“优利德科技”,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628”。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仪表仪器制造业(C40)”。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75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1,000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3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29.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83.5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99%。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申购平台组织实施,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申购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1年1月14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证协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只有符合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长城证券IPO项目网下投资者平台(https://emp.cgws.com)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
《网下投资者承诺函》中要求承诺,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信息表和资金规模证明文件、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特别注意一: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如实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确保其填写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资产证明材料中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证明材料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其中,配售对象为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资管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的,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1年1月8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配售对象为自营投资账户的,以公司出具的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1年1月8日(T-8日)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为准。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特别注意二:
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内如实填写截至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1年1月8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载明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持一致。
(1)投资者在初步询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已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听他人报价,不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不存在同参与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①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网下IPO申购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②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
(2)投资者在初步询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3)投资者应在初步询价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90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配售对象将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6、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1月19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1年1月18日(T-2日)刊登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7、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申报数量为100万股,申报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9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申购。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战略投资者完成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1、2021年1月22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1月12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
13、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21年1月12日
(T-6日、周二)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2021年1月13日
(T-5日、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2021年1月14日
(T-4日、周四) 网下投资者在中证协完成注册截止日
(当日中午12:00前)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当日中午12:00前)
网下路演
2021年1月15日
(T-3日、周五)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2021年1月18日
(T-2日、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21年1月19日
(T-1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2021年1月20日
(T日、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2021年1月21日
(T+1日、周四)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2021年1月22日
(T+2日、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佣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2021年1月25日
(T+3日、周一)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和包销金额
2021年1月26日
(T+4日、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招股说明书》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申购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