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2
野马电池:野马电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334万股,且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1年3月30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3,334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仅有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和余谷涌等六位自然人股东,该六位股东构成公司的共同控制人,并一致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4、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野马电池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野马电池股份。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