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9
欧林生物:欧林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欧林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5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397号文注册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英大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欧林生物”,扩位简称为“欧林生物”,股票代码为68831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319。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4,053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526.50万股。
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607.9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756.05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89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英大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的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组织实施,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分别为2021年5月24日(T-3日)和2021年5月27日(T日)9:30-15:00。关于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1年5月21日(T-4日)中午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英大证券投资者平台(https://ipo.ydsc.com.cn/kcb-web/kcb-index/kcb-index.html)在线签署承诺函及提交核查材料。《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网下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注意一:投资者须如实提交总资产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1年5月17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自营投资账户以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资金规模截至2021年5月17日(T-8日))为准。如出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咨询电话0755-82916760、0755-83631423。
特别注意二: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内如实填写截至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1年5月17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载明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一致。
投资者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者在初步询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已遵守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听他人报价,不故意压低价格或抬高价格,不存在同参与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下IPO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①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网下IPO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②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
(2)投资者在初步询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3)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1,40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配售对象将承担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T-3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统一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5月19日(T-6日)至2021年5月21日(T-4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网下路演。只有符合《投资者管理细则》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加路演推介,其他不符合网下投资者条件以及与路演推介工作无关的机构与个人,不得进入路演现场,不得参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活动。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5月26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1年5月25日(T-2日)刊登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8、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3个,且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申报数量为200万股,申报数量超过2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1,4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公告“四、定价原则及程序”的相关安排确定发行价格和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0、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T日)的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T日)的9:30-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1年5月2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1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战略投资者完成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2、2021年5月31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3、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5月19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21年5月19日(周三)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等
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日
2021年5月20日(周四)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21年5月21日(周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
截止日(当日12:00前)
网下路演
T-3日
2021年5月24日(周一) 初步询价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T-2日
2021年5月25日(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1年5月26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1年5月27日(周四)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1年5月28日(周五)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1年5月31日(周一)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21年6月1日(周二)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1年6月2日(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①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②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③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申购前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在申购前10个工作日每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20%的,在申购前15个工作日每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④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