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31
江苏博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内容如下:
1、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53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5,826.6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1,456.6667万股于2021年6月1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江苏博云”,证券代码为“301003”。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6月1日
(三)股票简称:江苏博云
(四)股票代码:30100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58,266,667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4,566,667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4,566,667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3,700,000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上市股份无其他限售安排
(十一)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二)上市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申港证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1)00262号),发行人2019年、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7,675.46万元、10,170.66万元,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之“第二章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上市和交易”之“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第2.1.2条标准(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