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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2021-07-08
浩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
配售结果公告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中,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民生证券浩通科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浩通科技专项资管计划”)。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
(二)获配结果
2021年7月2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03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为51,085.00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T-4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具体名称:浩通科技专项资管计划
初始认购规模(万元):7,082.5000
获配数量(万股):283.3333
获配金额(元):51,084,993.99
限售期(月):12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号)、《关于明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证协发[2020]112号)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7月6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35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923个有效配售对象中,35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923个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网下申购股数量为7,034,23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7,034,230万股,根据《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的获配信息如下:
配售对象 有效申购 占有效 初步配售 占网下 初步
类别 股数 申购总量 股数 最终发行量 配售
(万股)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A类投资 3,821,670 54.33% 9,683,478 73.50% 0.02533834%
B类投资 27,140 0.39% 54,923 0.42% 0.02023692%
C类投资 3,185,420 45.28% 3,436,100 26.08% 0.01078696%
总计 7,034,230 100.00% 13,174,501 100.00% -
其中,余股386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同泰慧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初步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原则。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512019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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