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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达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1-07-15
青达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6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053号《关于同意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05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本为9,4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21,514,113股股票将于2021年7月16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青达环保”,证券代码“688501”。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2、上市时间:2021年7月16日
  3、股票简称:青达环保;股票扩位简称:青岛达能环保
  4、股票代码:688501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94,670,000股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3,67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1,514,113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3,155,887股
  9、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183,500股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自然人王勇、刘衍卉、朱君丽、姜昱、张连海、姜柯、冷旭、兰洪港、王成波、刘磊及青岛顺合融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限售期36个月,其他股东限售期12个月。
  11、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投”)所持118.35万股股份限售24个月
  (2)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6个月的投资者共554户,所持股份972,38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3%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
  三、上市标准
  本次公开发行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10.01亿元,发行人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55,756.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74.7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33.83万元,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第2.1.2条第一套标准之第二款内容,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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