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9
天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6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1969号”批复,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27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天微电子”,证券代码“688511”;公司股本为8,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1,628.3266万股股票将于2021年7月30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7月30日
(三)股票简称:天微电子;股票扩位简称:天微电子
(四)股票代码:688511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00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000.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628.3266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371.6734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配售数量为100.00万股;发行人的高管、核心员工成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金公司天微电子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配售数量为200.00万股。
(十)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安排
战略投资者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100.00万股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限售安排
中金公司天微电子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的200.00万股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最终获配户数(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488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716,734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0268%,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161%。
(十一)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二)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司公开
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1.2条款的第(一)项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28.09元/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00万股,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22.472亿元,不低于10亿元;发行人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489.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272.2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915.99万元。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和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