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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21-09-01
万事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592号)。《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9月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1年9月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须按照相关要求在2021年9月2日(T-5日)12:00前注册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册及提交核查材料时请登录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ceo.guosen.com.cn)。
  3、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除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1、自主表达申购意愿: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2、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1年9月9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3、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1年9月1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9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4、中止发行情况: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5、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363.4320万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号)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的规定。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21年9月9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城路68号(万事利科技大厦)2幢5楼501室
  发行人联系电话:0571-8684761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电话:0755-22940052、2294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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